2019郑州环保督察严 扣分罚款10万 处理意见如下(5月7日—5月13日)
发布时间:2019-05-15近期,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积极贯彻全市2019年攻坚动员大会及第12次、13次调度会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精准调度要求,不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督查工作。5月7日至5月13日,检查发现问题101个,其中较为严重问题63个。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于5月13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处理意见:
(一)对新郑市待建工地等3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二)对荥贾路四标段工程等13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三)对违反管控的中原区常庄安置区A地块(世茂振兴璀璨熙湖璟园)等2个项目,以及无开复工手续、多次要求整改拒不执行的高新区葛寨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顶格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对新郑市郑州华商汇家具城等35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四)对使用渣土车拒绝接受检查的郑州市郑东新区107辅道(新龙路一七里河北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三标项目,由市城管局牵头,属地配合,查明情况,如确属实,由市控尘办牵头,属地配合对该项目进行处罚,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并由市城管局牵头,对渣土车运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对疑似使用黑渣土车的经开区正商滨河铭筑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由市城管局牵头,属地配合,查明情况,如确属实,由市控尘办牵头,属地配合对该项目进行处罚,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并由市城管局牵头,对渣土车运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对二七区孙八砦棚改项目工程门口停靠的违规且拒检的渣土车,由市城管局牵头,属地配合,对渣土车运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对郑东新区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临时堆放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等4个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涉及县市区政府配合,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分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了扣分。
(八)对郑东新区的河南省油脂有限公司院内的废旧物品回收站和新郑市郭店镇前时村的无名石料粉碎厂,由属地政府依法进行取缔。
二、追责意见
根据《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及发生问题频次、性质,提出如下追责意见:
(一)对问题较多的新郑市、荥阳市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对近期发问题频繁发生,监管不到位的新郑市和新郑市龙湖镇,由市攻坚办牵头,对新郑市控尘办主任、新郑市龙湖镇书记进行约谈,新郑市控尘办副主任、新郑市龙湖镇副镇长移交郑州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