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郑州环保督察处理意见:财政扣款10万、信用扣分、顶格处罚、依法取缔
发布时间:2019-07-02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于6月24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 对经开区经开第六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口南侧无名工地等10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二、 对金水区鸿宝路与鸿苑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无名砂场等2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属地政府依法取缔到位。
三、 对金水区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龙门苑等11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四、 对违反管控的高新区高新碧桂园一期红线外市政道路工程及拒绝检查的二七区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顶格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五、 对惠济区岭军峪安置区二号院等12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六、 对违规使用渣土车和疑似使用黑渣土车的经开区潮河园林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市城管局牵头,属地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和渣土车运营企业进行处罚。
七、 对违规使用渣土车的金水区美盛尚城星汇苑二标段等2个项目,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市城管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和渣土车运营企业进行处罚。
八、 对未录入控尘系统的惠济区东赵合村并城安置区二期工程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由市控尘办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由市控尘办牵头,属地配合责令企业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由市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 对新郑市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县(市、区)配合,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并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十、 对惠济区国基商砼等6家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县(市、区)配合,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并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十一、 对金水区陈寨安置区内无名建筑垃圾消纳场,金水区依法依规取缔到位。
十二、 所有问题(详见附件)由涉及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