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唐山市出台了《唐山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把VOCs废气治理作为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
方案明确提出臭氧污染管控的重点时段(5-8月),涉及化工、制药、橡胶制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
方案另外提出10项VOCs废气治理举措,实行重点VOCs排放浓度与VOCs废气治理效率双重控制,确保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
1.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
2.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涉VOCs生产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3.强化有组织末端治理。实施“一厂一策”、“一源一策”,选择相应的VOCs废气治理工艺,确保企业选用的VOCs废气治理设备科学有效。提升改造VOCs废气治理设备,淘汰使用单一UV光解、等离子和一级活性炭吸附VOCs废气治理设备。
4.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的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LDAR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管控系统。
5.错时生产。
6.错时运输。
7.错时作业。
8.合理安排年度生产施工计划。
9.强化道路保湿降温作业。
10.强化VOCs专业执法检查。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标国家和地方相关VOCs排放标准,全面检查涉VOCs企业废气收集率、VOCs废气治理设备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全面检查活性碳、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记录台帐、VOCs废气治理设备运行台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