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27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市控尘办、PM2.5专家组按照精准调度要求,共检查发现问题55个,其中较为严重问题39个。
一、基本情况
按照问题类型划分,工地扬尘问题35个,工业企业问题3个,疑似“散乱污”问题1个。按照问题性质划分,典型问题9个,其中二七区问题较多,为2个;一般环境污染问题30个,其中金水区问题较多,为8个。违反臭氧污染防治要求问题3个(金水区2个,高新区1个)。
(一)违反臭氧污染防治要求。
近日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违反臭氧污染防治要求的情况。如,金水区花园路改造工程,违反臭氧污染防治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使用渣土车进行渣土运输等。
(二)部分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检查中发现一些区域行业、属地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如,荥阳市万科观湖苑建设项目,场内道路约40米未采取降尘措施,积尘严重,车辆通行扬尘突出;黄土裸露约2500平方米等。
(三)工业企业监管不严。
市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行业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导致辖区内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如,高新区明友汽车维修店,无环评手续,不能提供危废回收合同和转移联单;无危废间,危废敞口露天堆放等。
(四)渣土车违规运输问题较为突出。
如,高新区泰祥热电厂拆除项目,四辆渣土车(豫A8392B、豫A0616L、豫A8723P、豫A0228Y)提供双向登记卡与实际项目不符等。
(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
市级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区没有按照市级要求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向纵深开展,导致属地“散乱污”企业长期存在或者死灰复燃。如,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无名塑料制品加工厂,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现场两台破碎生产线、三台注塑机生产线未安装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处理意见
市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于5月27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中原区渠南路快速通道施工第六标段等24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二)对荥阳市万科观湖苑建设项目等4个问题,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三)对惠济区天河路开元路东南角无名空地等3个问题,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四)对高新区泰祥热电厂拆除项目等2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由市城管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及渣土车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金水区花园路改造工程等2个问题,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由市城管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及渣土车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六)对高新区明友汽车维修店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高新区配合,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七)对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无名塑料制品加工厂等3个问题,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取缔到位。
(八)对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无名塑料制品加工厂疑似“散乱污”问题,在上述处理意见基础上,交市攻坚办“散乱污”综合整治部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认属于“散乱污”的问题,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