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也成为代表委员们讨论的“热词”。
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我国承诺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物造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RTO和RCO是目前应用较广、治理效果好、运行稳定、成本较低的成熟性的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技术技术。
RTO原理是把有机废气加热到760℃以上使废气中的VOC氧化分解成CO2和H2O,RTO升温的方式一般为天气热加热,RCO反应温度在250-400℃,升温方式为电加热或天然气加热。
如果设计的RTO、RCO装置天然气消耗量大,则不利于碳达峰工作。毕竟天然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消耗天然气会产生CO2,增加碳排放。采用燃烧方式处理VOCs,VOCs被氧化的最终产物也是CO2,增加碳排放。那么是不是就不能采用RTO、RCO呢?答案肯定不是,每一种技术都有其适用范围,达标排放是第一位。
焚烧技术目前来看还是治理VOCs效率较高、较有效的治理技术。对于某些采用吸附、冷凝、膜分离、生物法等技术无法实现稳定的达标VOCs组分或者难于回收(或回收成本较高)还是要选择燃烧的方式进行治理。但在“碳达峰、碳达峰”的大背景下,如果采用冷凝回收、吸附吸收等技术能实现稳定达标、减少碳排放,则应优先考虑,比如制药行业的VOCs,主要来源于溶剂,其本身回收难度低、可以重复利用、应尽量通过工艺改进和回收的方式减少VOCs排放,同时也能减少企业的原料消耗成本。
当前各省都在推进碳交易,企业在核算治理成本时不仅仅考虑工程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还应有环境成本、环保税,不被碳排放影响后续的扩张甚至是生产,这需要提前想好,而不是随大流。节能、减排、降碳,弄好了说不定以后卖碳也能为企业带来不菲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