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VOCs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是针对各企业有机废气VOCs治理设备改造费用的补助。
有机废气VOCs治理设备改造申请补助共有四项基本条件,满足条件的项目经属地镇街(场)、平台初审后,报生态环境萧山分局和区财政局审核。项目按实际改造投资额(指直接用于VOCs末端治理设备改造费用)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项基本条件:
(一)列入“十三五”期间及本补助办法有效期内区级VOCs治理计划名单中的项目;
(二)采用先进治理工艺,污染治理效果突出,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项目;
(三)企业完成VOCs污染治理自行验收与报送材料,并经生态环境萧山分局组织的专家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项目;
(四)未曾获得VOCs治理上级同类财政补助的项目,以及不属于环保“三同时”(包括“以新带老”)配套建设治理设施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