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门印发通知,发布了煤炭清洁有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
2022年版对煤制合成氨、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5大煤化工子行业的能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作出了规定。
通知要求,分类分批实施,滚动提升利用水平:
对新建煤炭利用项目,应对照煤炭清洁有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清洁有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清洁有效利用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煤炭清洁有效利用改造,加快推动企业减污降碳,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
依据煤炭清洁有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
对需开展煤炭清洁有效利用改造的项目,各地应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进行淘汰。
加强煤炭清洁有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通知强调,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大煤炭清洁有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向实施标杆水平改造的企业进行倾斜,培育煤炭清洁有效利用领军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向煤炭清洁有效利用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落实煤炭清洁有效利用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煤炭清洁有效利用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有效利用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