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业除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除尘系统设计、安装、运行等环节相关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发生除尘器垮塌,杜绝设备和人身事故,特明确相关重点要求。
1、除尘器本体结构、支架和基础设计时应考虑永久载荷、可变载荷、风载荷、雪载荷、施工与检修载荷和地震作用,并按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
2、支架结构计算时,除尘器的灰载荷按满灰斗储量的1.2倍计取。灰斗及其连接的结构设计按除尘器满灰斗储量的1.5倍考虑。
3、正压气力输灰系统的设计出力不应小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工况燃用设计煤种时排灰量的150%,且不应小于燃用校核煤种时排灰量的120%。
4、除尘器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应由改造设计单位进行可靠性校核,原有设备设施再利用时也必须进行安全校核,并对除尘器基础、钢结构、箱体内支撑杆件等重新进行强度、荷载、稳定性校核。
5、灰斗设计壁厚不得低于5mm,改造时必须检查利旧灰斗的焊缝、壁厚,并进行强度校核计算。若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除尘器灰斗下部应设置紧急卸灰口,灰斗必须配备可靠的料位报警装置。
7、严格按设计施工,隐蔽焊缝应经业主及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8、机组新投产和改造时,必须对除尘器进行流场优化和气流均布模拟及冷态测试工作,确保运行中流场的均匀。
9、除尘及输灰系统历史数据应纳入DCS或SIS系统,并至少保存一年。加强各控制系统时钟的管理,确保时钟一致。
1、运行中应加强除尘器区域内日常巡检、点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除尘器壳体、灰斗无漏灰,横梁、立柱无变形或下沉,平衡管、仓泵、输灰管温度正常,进气阀、进料阀、密封阀、平衡阀等系统阀门动作正常,灰斗加热投入正常。
2、加强除尘器及输灰系统工作参数的监视,严格交接班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的,要及时进行汇报。
3、灰斗料位高报警时应立即对该灰斗优先进行输灰,以降低灰位。必要时可通过机组降负荷、紧急卸灰、调整入炉煤质量等措施消除料位高报警。
4、严禁灰斗长时间高料位运行。灰斗允许高料位持续时间应按照灰斗容积、燃用煤质和机组负荷等进行综合判断后设定。在采取措施后,高料位报警依然存在,并超过灰斗允许高料位持续时间,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5、紧急卸灰时应做好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人身烫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6、煤种发生变化时,应按入炉煤质折算实际排灰量,校核输灰系统出力,若超出输灰系统设计出力,应及时降低机组负荷。
7、严格控制灰库料位,防止灰库高料位影响输灰系统正常运行。
8、须将灰斗料位高报警信号引至主控室,设置DCS报警,并在高料位报警标高以上位置,加装就地或远传负压监测装置,对灰斗料位高进行辅助判断,负压监测装置应具备反吹清堵功能。
9、出现区域性料位高或灰斗泄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进行系统、专业的分析,杜绝盲目处理。
10、当发现个别输灰仓泵落灰量经常大于设计出力时,应结合检修进行除尘器气流分布试验,优化调整烟气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