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企业范围:
工业企业及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药、农药、煤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制品、焦化、工业涂装(含家具、汽车汽修、零部件加工、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行业。
重点排查关键环节: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
常见相关违法情况:
1、工业涂装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2、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的;
3、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的;
4、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的;
5、应开展而未开展、未按标准频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
6、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的;
7、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
8、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
9、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的;
10、VOCs监测数据、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数据及运行管理台账弄虚作假的;
11、未按照当地环境部门提出标准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