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除磷主要是依靠生物除磷,现阶段主要为在好氧段前增加厌氧段,使聚磷菌交替处于厌氧和好氧状态,实现磷酸盐的释放与吸收,并通过排放剩余污泥来达到除磷目的。在生物除磷难以达标的条件下,还可以考虑投加化学药剂来辅助除磷。化学除磷主要是通过混凝、沉淀和过滤等方法使磷成为不溶性的固体沉淀物,从污水中分离出来。
导致生物除磷出水总磷超标的原因涉及许多方面,主要有:
(1)污泥负荷与污泥龄
厌氧-好氧生物除磷工艺是一种高F/M低SRT系统。当F/M较高,SRT较低时,剩余污泥排放量也就较多。因而,在污泥含磷量一定的条件下,除磷量也就越多,除磷效果越好。
对于以除磷为主要目的生物系统,通常F/M为0.4~0.7kgBOD5/kgMLSS×d,SRT为3.5~7d。但是,SRT也不能太低,必须以保证BOD5的有效去除为前提。
(2)BOD5/TP
要保证除磷效果,应控制进入厌氧区的污水中BOD5/TP大于20。由于聚磷酸菌属不动菌属,其生理活动较弱,只能摄取有机物中极易分解的部分。因此,进水中应保证BOD5的含量,确保聚磷酸菌正常的生理代谢。但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存在碳源偏低,氮、磷等浓度较高等现象,导致BOD5/TP值无法满足生物除磷的需要,影响了生物除磷的效果。
(3)溶解氧
厌氧区应保持严格厌氧状态,即溶解氧低于0.2mg/L,此时聚磷菌才能进行磷的有效释放,以保证后续处理效果。而好氧区的溶解氧需保持在2.0mg/L以上,聚磷菌才能有效吸磷。因此,对于厌氧区和好氧区溶解氧的控制不当,将会极大影响生物除磷的效果。另外,有些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为河道水,污水中溶解氧含量较高,若直接进入厌氧区,则不利于厌氧状态的控制,影响了聚磷菌放磷效果。
(4)回流比
厌氧-好氧除磷系统的的回流比不宜太低,应保持足够的回流比,尽快将二沉池内的污泥排出,防止聚磷菌在二沉池内遇到厌氧环境发生磷的释放。在保证快速排泥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回流比,以免缩短污泥在厌氧区的实际停留时间,影响磷的释放。
在厌氧-好氧除磷系统中,若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则回流比在50~70%范围内,即可保证快速排泥。
(5)水力停留时间
污水在厌氧区的水力停留时间一般在1.5~2.0h的范围内。停留时间太短,一是不能保证磷的有效释放,二是污泥中的兼性酸化菌不能充分地将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低级脂肪酸,以供聚磷菌摄取,从而也影响了磷的释放。
污水在好氧区的停留时间一般在4~6h,这样即可保证磷的充分吸收
(6)pH
低pH有利于磷的释放,高pH有利于磷的吸收,而除磷效果是磷释放和吸收的综合。因此在生物除磷系统中,宜将混合液的pH控制在6.5~8.0的范围内。
由于对出水总磷指标要求的不断提高,除生物除磷外,化学除磷也得到越来越多地应用。但化学除磷在提高除磷效果的同时,也会因投加化学药剂而使剩余污泥量大大增加,进而增加污泥处理量与泥饼处置量。
实际案例中应该根据实验来确定化学药剂的投加点与投加量,并及时调整确保达标,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药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