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地方标准发布公告2022年第21号。本次发布的地方标准包括《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等四项重磅地方标准,新建企业自2023年3月28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3年9月28日起执行。
2022年二十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目录
NO.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适用于现有企业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业涂装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0kg/h。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NO.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8kg/h。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NO.3《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6-2022 )》
《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6-2022 )》适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组织排放表1中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0mg/m3,干燥尾气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0mg/m3。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NO.4《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适用于施工场地扬尘的排放管理,以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涉及的扬尘排放管理。排放控制表1中要求PM10最高排放浓度为80μg/m3。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