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V光解、低温等离子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做防潮处理,直接与水喷淋相连,存在电气安全隐患。
2、部分设施采用轴流风机,皮带传动置于管道内部,直接与有机废气接触,高速传动中摩擦产生的热量容易成为点火源,诱发火灾。
3、设施未在设备主体及厂房之间的管道中安装阻火器或防火阀,加之缺乏清理维护,管道内积聚大量的有机溶剂漆渣,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大火。
4、应急设施不足,缺乏户外消防栓、无消防水带及水枪,应急情况发生难以第一时间响应。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1、提升喷漆废气的收集效率,降低喷漆房内的安全风险。喷漆房必须单独隔开,采用密闭作业方式,房内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强化有机废气前处理,做好气渣分离。应使用高效水帘机确保喷漆废气中的绝大部分粉尘、漆渣在水帘机中得到高效处理,并且在高效水帘机后须安装专门的漆渣清理板和清理槽。
3、提升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建议淘汰低温等离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理设备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UV光解设施。结合自身生产实际,若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建议提升吸附箱容量;针对饱和活性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建设安装离线催化燃烧装置进行脱附再生或其他方式处理。
4、必须做好设备的运营维护。应要安排专人负责水帘机、喷淋塔及UV光解箱的漆渣清理,加强废气输送管道清理及喷淋废水的更换频次。必须做好运行维护,建立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和第三方定期维护工作机制。对净化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更换活性炭、设施运行等环节,做好相关资料记录,资料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5、自觉加大对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楼顶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附近安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方便救援使用;建议在管道连通至室内位置加装防火阀,防止火焰蔓延至室内;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