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项目,省环保厅20日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启动部署会,决定组成6个现场督查组,从8月下旬开始,利用10天左右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各设区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查。
此次督查将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要求自查自纠工作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全程留痕。督查人员将着重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生态环境部通报江苏的6个典型案例是否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是否按方案有序推进,是否达到序时进度。列入各市细化实施方案的强制污染减排停限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到位,企业6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整治到位情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清单编制情况和启动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危废处置单位、随机检查产废单位等情况。
对本次督查发现的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省环保厅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对督查发现的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表示,专项督查旨在进一步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公开曝光一批、约谈通报一批、严肃问责一批的措施,确保国家和省有关环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希望专项督查能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做准备,并为地方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建设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