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爆炸事故将化工园区的环保安全问题推向高潮
发布时间:2019-03-272018年的绿色环保风暴刚刚过去,进入2019年,蓝天保卫战持续向前推进,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有序的开展。2019年的环保工作,有机废气VOCs的督查成为重点,尤其是化工行业,作为废气污染的大户,更是首当其冲。
近日,响水化工园区的爆炸事故,又一次的将化工行业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在各方舆论压力下,化工行业的环保问题跟安全问题将成为2019年督查的重点。
3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迅速召开专项行动紧急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重点、实施安排和工作要求。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3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本地区排查整治方案,做到排查整治明确到厂,完成时限细化到日,责任任务落实到人。4月份起,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
对能够及时整改到位的,将督促园区和企业立行立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求尽快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并迅速实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八个方面内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
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
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
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针对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内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