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国务院安委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紧盯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污水处理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以上尾气吸收或VOCs废气治理项目等环保设施改造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事故案例教训,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做好尾气吸收或VOCs治理项目等环保设施施工及运行的风险管控。
1.工艺风险管控
企业应结合生产工艺、物料存储的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准确识别尾气回收和治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易燃易爆介质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同时应保证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减少突发性的大量排放废气的现象。
2.尾气混合风险管控
对不同尾气混合集中收集时,应对各种尾气间的相互影响开展风险分析,弄清尾气的危险特性。对尾气的组分、危险性、爆炸极限、闪点、燃点等进行检定和检测,对不同成分的尾气混合是否会发生反应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尾气的安全风险,避免发生反应。
3.RTO装置的运行风险管控
对RTO的点火装置与收集风机、混合气体紧急排空装置进行科学联锁保护,一旦出现点火故障、混合气体燃烧浓度不够等情况,应当联锁切断风机、止回阀门,同时排空系统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对废(尾)气管道的防回燃(火)设施进行检查和优化,特别是对于不同车间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管道与RTO装置连接处等区域部位,应当设置止回阀、阻火器等安全装置,防止回火现象的发生。
RTO装置的有关装置应采用不锈钢或其他导电材质,并做好防静电接地。
RTO装置的尾气管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实时检测报警装置,并与系统中空气补偿开关联锁,当管道中可燃气体浓度超标时,可及时充入空气稀释可燃气体浓度。
RTO装置应设置爆破片等泄压装置。
4.罐区风险管控
可燃液体储存罐区可结合实际采用氮封措施,避免油品直接和空气接触,减少VOCs逸出;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氮封系统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在氮气管线上增加止逆阀或阻火器,防止尾气互串或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扩散至其他储罐。
5.项目施工风险管控
充分做好尾气回收设施施工或改造时的风险分析,尤其是尾气连通管线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作业前必须做好有关管线或系统的正确隔离,防止引发连环火灾爆炸事故。
6.项目设计风险管控
尾气吸收或VOCs治理项目等环保项目的建设及改造,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的有关“三同时”手续,确保项目开展详细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正确采用阻火器、防爆电气设备等安全装置。
7.密闭场所的风险管控
对于密闭的厂房、污水池等,应采用集气罩、气相软管等设施,实时回收并妥善处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同时保持良好的通风,减少挥发物局部积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