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排放总量不够,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提高排放设备的效率:通过改进工艺、更新设备、提高设备的能效性能,降低排放量。2、采取减排措施:采用减少原材料消耗、资源回收利用、节能技术等减少排放的方式。3、引入清洁技术:使用更清洁的技术或方法来替代目前的排放方式,以减少环境污染。4、采取……
2023-07 18《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要在具体案件中落实《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领域的基本法,为具体执法领域处罚规范提供了原则性规定,与各部门法的处罚规定之间是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以及不予处罚等量罚规定。为此,《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
2023-07 12排污许可,属于一般许可。凡是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都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进行排污登记。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排污许可证,规定了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排放量、排……
2023-07 05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问:请问根据2021年3月1日施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制定自行监……
2022-12 30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一)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2021-07 19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二)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四……
2021-07 19